德豪润达: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011-11-29 09:47 浏览次数:8119
公告日期 2011-11-29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
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沟通,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实力雄
厚,能够满足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李占英 贺伟 王学先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