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1日至2012年12月21日,我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以场内及场外交易的方式共购入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260,380,000股,占其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3,158,513,000股的8.24%,交易金额703,474,160.05港元。
2012年12月26日,我司与雷士照明主要股东之一NVC inc.签收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拟向NVC inc.受让其持有的雷士照明普通股372,921,000股(连同股息权利),占雷士照明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1.81%。
我司已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购入8.24%的雷士照明股票,若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得以履行,我司将合计持有雷士照明20.05%的股权,成为雷士照明的第一大股东。我司收购雷士照明股权的目的在于寻求与雷士照明的战略合作,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做大做强LED照明产业。
雷士照明自1998年创立来,通过自主研发体系,开展持续创新运动,为大众提供高效节能、健康舒适的人工照明环境,产品涉及LED室内、商业、办公、建筑、工业、光源电器、家居等领域,特别是商业照明一直保持行业领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