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4日,公司下发了关于启动会员帮扶互助基金的通知,决定在前期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启动员工帮扶互助基金,并开展会员报名工作。凡公司在职员工,均可自愿报名成为正式会员;会员需按照《会员帮扶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中3.4.2条款所规定的标准,按月缴纳互助基金会费,会费由所在单位人事行政部门、财务部门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自2016年10月1日起,基金管委会开始接受会员补助申请,由申请人填写《会员帮扶基金申请救助审批表》,经基金管委会集体审查通过,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字生效。
《会员帮扶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公司成立“会员帮扶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分别由集团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担任,集团工会委员会委员为该基金管委会委员,共同负责基金重大问题的研究与决策;帮扶基金管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集团工会;集团工会在自身账户中设立帮扶互助资金专项科目,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集团公司预先拨付帮扶互助起动基金10万元,此后,每年度拨付10万元进入帮扶互助基金帐户,其余资金来源于会员会费收入,具体按会员所在单位的工作级别进行收取。
员工帮扶互助基金的正式启动,标志着公司员工帮扶互助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目前,在单位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报名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我们坚信,随着各项基础工作的不断深入,势必会减轻集团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在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非因工负伤治疗、家庭特困等方面的经济负担,给公司及员工家庭都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